第四十八章 揭下片面的认识,里面必定是丑陋不堪的
作者:侃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9402

事后拂晓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那天从窗户上跳下去后她竟然去了酒吧。 首发--无弹出广告

“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兰姆酒、白酒、89红酒都给我上上来。”拂晓面无表情的对柜台小姐说,从口袋里掏出了黑卡、金卡、贵宾卡,VIP卡、还有几大叠欧元全部都放在她面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就好像她此刻是在问柜台小姐天气怎么样。

酒吧推销员小姐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拂晓只是凉凉的隔着雾一样的看了她一眼,语气清淡的问:“我刚才说的,你没听明白吗?”

“听、听明白了,听明白了,您等一下。”柜台小姐说完急匆匆的就去拿酒了。

一分钟以后,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兰姆酒、白酒、89红酒全部都出现在了拂晓面前,旁边还有几只高脚杯,她没有把酒倒到高脚杯里,而是直接以瓶的单位猛灌,把柜台小姐震的一愣一愣的,这可都是烈酒啊,看她的年龄不过十几岁嘛,敢这么喝……拂晓像是根本没有感觉出其他人异样的眼光一样,威士忌完了伏特加,伏特加完了白兰地,白兰地完了兰姆酒,直到兰姆酒喝到了一半的时候终于有人阻止她了,“把手拿开,”拂晓根本没看那个人,以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说,那个人没吭声,只是死死地抓住她的手腕不让她接着喝。“你是聋子吗,我让你把手拿开。”即使是喝了这么多烈酒,她的神智依然清楚,眼睛像覆上了冰一样,很慢很慢的转过头看那个人,现在应该已经11点吗12点了,酒吧里人很多,灯红酒绿乌烟瘴气,按照普通人家的思考角度来说她这么一个女孩子现在出现在酒吧实在是太反常了,难免会有人阻止,因为光线太暗颜色浑浊,拂晓没有完全看出那人长什么样,但隐约觉得点熟悉,应该是男的。

他默不作声的拿过杯子,硬掰开她的手把酒瓶解救出来,然后倒上满满一杯给她。

拂晓轻轻笑出了声,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当灯光再照在他脸上的时候,拂晓认出来了。

“怎么是你?”她笑着又续上了兰姆酒。

“只许你来,我就不能来。”希枫叶淡淡的说。

“诺。”她把一瓶白酒塞到他手,“喝。”

他照办了,滚动了一下喉结,然后对柜台小姐说,“这些酒,接着上,把清酒,龙舌兰、金酒,果汁、可乐、咖啡、苏打水也都上上来。”

“啊,是、是。”柜台小姐又急匆匆去取了。

“你想喝,我陪你一起喝。”

“……”拂晓没应话,但喝着喝着微微皱起了眉毛。

“这是酒吧,酒都不是很正宗,什么时候我请你,好好喝一顿。”

“我知道,只是不想跑那么远的路。”

“那对你来说应该很短才对吧。”

“心烦。”拂晓简短的回答。

他夺过她手里的酒杯,把剩下的白酒喝了下去。

拂晓微带不满地看着他,然后又启开红酒,“随你。”

“两位客人,上来了。”柜台小姐恭敬的说,把酒都拿上来了。

“怎么跑到酒吧来了?”良久,希枫叶问道。

“……”继续满上。

“说说也无妨。”

拂晓突然直视他,似乎是在求证。

血红色和灰白色,这次没有碰出摩擦的火花。

拂晓的大脑经过一番快速的思考,觉得告诉他没有什么,把一些**透露一下,说不定还可以搏得很深的信任。

拂晓把白天对舒丽青说的话略作修正后背了出来。

“有一个男人叫吴斌,舒丽青是他的原配妻子,但是啊,在他们的女儿已经6岁的时候,丈夫不幸车祸去世,家里最重要的顶梁柱没了,随之而来的是生活上的巨大困难,舒丽青当过清洁工,当过执教老师,甚至还去酒吧里唱过歌,她拼了命的努力赚钱,可效果却不大,后来,她受一个人的指示,他说可以给她钱,可以足她下半辈子用,让她介入一个人的家庭。就这样,舒丽青变成了一个无耻的小三,那个男人为了让她留下来,把他的妻子永远的驱逐出去,巩固她在这个家的地位,他告诉自己年幼的女儿说妈妈出远门了,而舒丽青舒阿姨要在这个家暂时居住一段时间,他是想让舒丽青培养跟他女儿的感情,从而让妻子在这个家里彻底无地位可言,然后自愿离婚,只可惜啊,她的戏做的过了头,在小女孩妈妈言语的绝对挑衅下,她的克制终于崩溃,舒丽青跟他的妻子大吵了一架,为了激怒她,她甚至大谈特谈她跟她丈夫的亲爱,结果把他妻子气得不行,后来她的丈夫也介入此事,他们因此大吵了一架,后来因为舒丽青的失手,最后造成了两个人的死亡,啊,一失两命,她本来是很可能要被判处死刑的,但那个指示她的人救了她,舒丽青活了下来,但也要赔偿100万元,就这样,她不得不从你那宝贵她150万中抽出了100万做赔偿金,不过还好,舒丽青成功的把罪名嫁祸给了那个年仅13岁的孩子,而且还是在她生日的前一天,她也把可怜的老太太逼上了绝路,转眼之间,儿子死了,儿媳妇死了,自己的孙女是罪魁祸首,就这样,老太太带着恨与病痛离去,舒丽青做到了全身而退,可她却毁了一个小女孩纯真的梦,正是因为她破坏了小女孩的梦,把这个家庭最深的丑恶与不和揭开,挑起了祸源,最终导致这个家家破人亡,后来,听说那个小女孩也死了,就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在一条孤零零的小巷里,但人们到最后也没有发现她的尸体,因为地上只有一滩血,其他的什么线索也没有。”

讲完之后,许久一阵静默。

“你是什么角色?”他问。

“可惜啊,那个晚上我用特殊的方式活了下来。”

“……你现在多大?”

“16。”

“三年,不短了。”

“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说,算是半成年了。”

“那也不能这么喝……”

“又不会死人。”

“你死了,柒会很伤心的。”

拂晓轻笑一声,把伏特加和苏打水合起来一起喝。

“你……”

“……”

“你恨那个女人吗?”

“恨。”很干脆,很利落地回答,“但有时越恨,越愚蠢。”

希枫叶不知怎么沉默了。

“为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拂晓摇了摇酒瓶作回答,“我现在心很烦,很乱,像没有源头的毛线团,乱七八糟。”

“她的女儿很快就要伤心了。”

“为什么?”

“披着人皮的野兽,揭下片面的认识,里面必定是丑陋不堪的。”

“你是在指我们,包括你?”

“难道不是吗?”

“好尖刻……”

“不觉得。”

“拿她女儿泄气,很好玩吗?”

“只是有利用价值而已,我不会因为好玩去伤害别人,那种行为让我恶心。”

“我们之前不是不共戴天吗?”他问。

“这点我还想问你呢。”

“……”毕竟是他先去招惹拂晓。

“现在已经快1点了,你还喝。”

“……”不理睬。

“该走啦!”希枫叶一把拿掉酒瓶,扔了一叠钱拉着她就往外面走。

“我会走路,用不着你拉。”拂晓毫不客气甩掉了他的手。

“……我很服你,喝了那么多酒都没醉。”

“习惯了。”

“你今天出现在酒吧绝不是偶然。”拂晓说。

希枫叶的眼睛突然犀利起来。

“真聪明。”

“就算你跟重柒有仇,也不至于平常装的那么要好吧?”

“……你怎么知道?”

“猜的,”拂晓轻快的说。

希枫叶停下了脚步,拂晓却一直往前走,背影轻松,简直有点愉快。希枫叶终于知道为什么梓雅从她那里总套不出有一定价值的信息,她太精明了,你套她她反倒能把你套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继续问下去或试探下去只会增加暴露自己的危险,只有在她面前毫无**完全做到透明化,才是安全的。

这样的人,太可怕了。

街道上杏黄暗淡的路灯照着她离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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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玲玲——”悦耳的车铃声从拐角处传来,一辆自行车拐了出来,心雨愉快的哼着歌,像往常一样双休日打工回来。

“小丫头片子,你给老子停下!”

身后突然传来野蛮的粗吼,把心雨下了一跳,她连忙从车子上下来,转过身看自己的后面:一群典型的地痞流氓,身上狰狞着伤疤和纹身,手臂如桶般粗壮,要么鸡冠头要么光头,有几个手里还拿着棍子,气势汹汹,好像今天不进警局誓不罢休。

“喂,丫头片子,老子问你几句话,可得想好了再回答!”他们把心雨包在到中间,其中一个特别魁梧的粗声大气地问。

她惊恐的看着这些彪形大汉,吞了口口水,颤抖着点了点头。

“诶,这才乖嘛,比你妈强多了。”

“我妈妈、我妈妈怎么了……”

“哼,老子一提就来气!告诉你吧,你妈向我们兄弟借了高利贷,好几次催她她不还,后来还吧还吧,还给了我们一大包假币!他娘的,当老子吃素的,不来点硬的是不知道厉害,这下可好了,你妈逃跑了,就剩你一个,娘老子的债问儿女要,现在,400万,拿来!”

400万!怪不到妈妈要我去向别人借那么多钱,原来是欠了高利贷……妈妈呀,你怎么能这样。

“我、我没钱……”

“没钱!”大汉粗声重复道,鼻孔向外张两张,露出恶心的长长的鼻毛,穷凶极恶地吼。

“我、我真的、真的没钱……”心雨揪着单肩挎包的带子,惊恐地往后退。

“哼,真他娘有其母必有其女,一群不要脸的货!”他骂骂咧咧的说。

把心雨吓得更厉害了,她战战兢兢的说,“你、你们到底要干什么……我,我又没有招惹你们……”

“哼,虽然我们不能动你,但晓姐也撂下话了,如果你妈还不清债务,就让你看这个!”

她把一张照片甩给心雨,她颤颤巍巍的捡起照片,只看了一眼,就“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想甩细菌一样把照片丢开,似乎那是个多么肮脏的东西似的。

“怎么会,她怎么会……”她捂着嘴巴不敢相信地问,眼眶的温度慢慢升高。

“哼,没想到吧,你老妈能干出那么恶心的事……”大汉幸灾乐祸地补充着,咧开嘴笑着。

“不,不会的,怎么可能……”她慢慢跪倒在地上,眼泪已经彻底冲出眼眶。

“你以为你爸怎么死的,还不是你妈偷腥。”大汉任意歪曲事实。

“不、不会的,妈妈不会做这种事,不会的,你们骗我,你们骗我!”她歇斯底里的吼叫。

“喂,丫头片子,看着,照片都在这,还能有假,动动你天真可笑的脑子吧!”

“不会的,不会的!”她突然起来一把推开碍事的家伙拼命朝反方向跑去。

她真的不想相信,从小妈妈对她那么好,6岁,已经可以记住一些事了,她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车祸死的,葬礼那天,妈妈脸上挂着空洞的表情,一只冰凉的手拉着她,她只知道那个时候妈妈的脸上有说不清的悲哀,好像灵魂已经被吸走一样,呆滞无神,妈妈一个人把她拉扯大,什么苦都吃过,就是让她好好学习,还把自己送进了艾姆利亚,在现在一切景象都变得那么模糊,脸笑容都显得虚伪、可笑……

她想去一个地方,从小,只要一遇到烦心的事,那里总是她最想去的地方。

次日,郊区河滨。

不管是什么时候,这里的人总是很多,有的去爬山,有的去钓鱼,有的只是来这里散散步,拂晓觉得自己这几天很烦,也就莫名的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来了。

长长的坚固的白色围栏冰冷刺骨,在它下面,是一条浩瀚的,广大的海,这片海直连东海,显得磅礴大气,已经差不多是晚上5点了,天色已经有些暗,海面上不时集起一股无形的湿润冰凉的海风,虽然很冷,但令人神清气爽。

拂晓的目光毫无规则的胡乱瞅着其他地方,突然,远处一个身影把她的目光定住了。

拂晓快速地向她走去,离近了,心雨的身影看上去更落寂,孤独悲凉。

她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人在这里挨海风,很好玩吗?”

头顶突然传来的声音把心雨吓了一跳,她失神的抬起头,看见拂晓穿着米白色的风衣在她旁边,“啊,是你啊,晓同学……”她喃喃着说,很快就低下头去,她穿的衣服不厚,而现在天气已经渐冷,还是在海边,她这是找着感冒,所以知道拂晓指什么。

一件外衣搭在她背山,传来的温热的感觉,令她一惊,感觉拂晓在他她旁边坐下,她把自己的外衣给了她,有点受宠若惊,“晓,你、你不会冷吗……”她结结巴巴的说。

拂晓没有所谓的摇摇头,清淡的说,“这点冷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可是……”心雨咬了咬牙决定把衣服重新给她穿上,却被拂晓扬手挡了回去,“我说了,我不需要。”以前训练的时候,40°以下的低温都要承受,与此比来,这点温度实在不算什么。

“谢谢你。”心雨低声感谢。

拂晓想是不愿说话一样还只是摇了摇头。

“你怎么了。”

“我、……”她一个没忍住,眼泪又扑簌簌掉了出来。

“你说吧,这没什么。”

“我妈妈、我妈妈她,她……”

拂晓没有再问下去,因为没有了必要,目的已经达到,也就没有了要雪上加霜。

“你到哪里不好,为什么到这,这很冷。”

“海一直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心雨柔声回答,“小时候,只要心情不好,就会背着妈妈偷偷跑到这里来,海广袤无边,她有着世上最宽阔广大胸襟,在她的体内,有无数生物,哪怕他们在她的身体里相互残杀,她也会用无尽的温柔去包含它们,原谅他们,她任由着所有生物在自己体内汲取生存的营养,也从不吝啬,所以,我喜欢海,我喜欢看海,每次一看到她,就觉得自己真是太愚蠢了,所有烦心事也就不知不觉忘却了。”

拂晓仔细的听着,血红的眼瞳看着海。

——海广袤无边,她有着世上最宽阔广大胸襟,在她的体内,有无数生物,哪怕他们在她的身体里相互残杀,她也会用无尽的温柔去包含它们,原谅他们。

这就是海,人的心胸为什么如此狭窄?连海的十万分之一都不到,尽管有人说过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宽广的是人的胸怀,可是真的如此吗,看啊,这来来往往的人中,有哪一个人的内心是没有丑恶的一面的?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也有着自私的一面,他们就是靠自己的降生给父母带来的欢乐生存的不是吗?

喜欢海的人,未必有着海的胸怀,他们生活在灰色里,却憧憬着更加高尚的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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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近六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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